加盟者落入圈钱陷阱 特许经营今后的路该怎么走? |
|
http://www.8168168.com 2008-5-6 9:52:44 国际连锁加盟网 阅读次 |
|
对话 商务部将加快制定相关配套办法 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07年2月颁布,5月正式实施,迄今实施已一年。《条例》是我国特许经营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,《条例》的实施标志着商业特许经营的发展步入了法制化、规范化的轨道,也成为推动中国特许经营领域变革和发展的外在动力。近日,商业改革发展司负责人就《条例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 问: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实施以来,对中国的特许经营市场有哪些影响? 答:社会各界对特许经营的关注度增加;特许企业的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;广大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;商务部门依法管理的水平得以提高。 问:《条例》所确立的主要法律制度是什么? 答:《条例》是我国特许经营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,我们在认真总结国内实践的基础上,借鉴和采纳了国外的有益做法,确立了一系列新法律制度,主要包括: 一是明确了特许人的资质条件。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,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;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,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、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;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,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。即通常所说的“两店一年”条件。 二是备案制度。这一制度的建立,一方面,有助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、掌握特许人的资源和分布等有关情况,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、监督;另一方面,有助于帮助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信息,做出恰当的投资决策,同时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,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。备案制度的确定,是政府部门贯彻落实《行政许可法》、转变政府职能、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,也是新形势下对行业管理方式的积极探索。 三是信息披露制度。《条例》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,突出了对被特许人的保护。《条例》中要求的全面完整的信息披露、独立的财务审计、不充分及虚假披露信息的法定赔偿等,构成了中国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。 四是处罚制度。《条例》规定了严格、明确的法律责任。例如:对特许人不具备相应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、特许人未依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、特许人违反有关行为规范以及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等违法行为,均规定了罚责。从《条例》规定的法律责任的种类看,除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等行政处罚外,对构成犯罪的,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但是,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,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或者事后协商解决的问题,仅做了必要的司法救济途径的指导。 五是举报制度和公告制度。 问:为保证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商务部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是什么? 答:目前,《条例》实施已一年,特许经营市场秩序逐步规范,政府部门的依法管理水平也不断提高。为保证《条例》的进一步贯彻落实,商务部将不断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,逐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,积极推进依法行政。 (一)加快相关配套办法的制定。《条例》的颁布和实施,是特许经营立法的重要成果。为保证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必须进一步制定相配套的管理办法和部门规章,为依法行政和转变职能奠定制度基础。 (二)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。一是严格按照《条例》履行职责,牢固树立权力法定和程序法定的原则,尽快制定《商业特许经营处罚程序规定》,完善行政处罚工作制度。二是要研究建立权责明确、行为规范、监督有效、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。同时,做好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配合。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,建立一支业务精通、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,做到严格执法、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。 (三)做好宣传教育工作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,提高社会各界对《条例》的认知度,积极营造遵法、守法、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。同时,利用《条例》出台一周年的机会,以各种方式,如研讨会、专题文章、现场会等,加大对特许经营基础业务和《条例》主要内容的宣传,推动《条例》及所确立的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。 【郑重声明】国际连锁加盟网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,仅为提供更多信息,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。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,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,不为其版权负责。
|